学校全体在编在职教职员工:
根据市教委2011年教育系统教职员工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,我校决定于2011年11月18日(本周五)下午4:30在本部校区综合楼一阶教室举行考试,请一定按时参加,考试成绩将记入继续教育学分,同时将成绩单存入每位教职工的个人档案,请一定高度重视!
特此通知。
办公室
2011年11月14日